美国侨报网:律师证实吴亦凡涉嫌在国外强奸未成年女粉

发布时间:2021-08-10 21:12 来源:网易娱乐 原文链接:点击获取

网易娱乐8月10日报道 美国侨报网报道称,南加州橙县华人律师王婧6日证实,一名中国留学生日前准备对吴亦凡提出民事诉讼。留学生称几年前自己还未成年时在洛杉矶参加吴亦凡的粉丝见面会,此后在一次约会中被对方侵犯。此案目前还在核实中。王律师希望有更多的受害者站出来,加入到联名起诉吴亦凡的行列。

报道全文如下:

【#吴亦凡# 】律师证实吴亦凡涉嫌在洛杉矶强奸未成年女粉丝

【侨报记者高睿8月6日洛杉矶报道】南加州橙县华人律师王婧6日证实,加拿大华裔明星吴亦凡几年前来洛杉矶“选妃”时,涉嫌与一名未成年的中国小留学生发生了性关系,该名小留学生现已成年,她日前找到王律师,提出要对吴亦凡进行民事诉讼的想法,此案目前还在核实阶段,王律师希望有更多的受害者站出来,加入到联名起诉吴亦凡的行列。

王婧表示,日前一名女性中国留学生来到她的律师所,称几年前吴亦凡来洛杉矶巡演举行粉丝见面会,当时尚未成年的她作为其中一名粉丝参加了这次见面会,并“有幸”和心中的偶像交换了微信,接下来就在进一步的约会中被吴亦凡“强奸”了。王老师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没有透露女粉的姓名和案情经的细节,只表示受害者是一名中国女留学生,案发当时她还未满18岁,此案目前正在核实当中。

王律师分析,当时的受害者可能不止她的委托人一个,很可能会有其她受害者。她呼吁更多的受害人站出来,加入到联名起诉吴亦凡的行列。王律师表示,如果受害人说的是真的,案发当时她未满18岁,那吴亦凡就涉嫌犯下了“与未成年发生性关系”的重罪,根据美国的刑法,可按照强奸罪起诉吴亦凡。

此前报道:

律师:吴亦凡若被定罪,驱逐出境后或被加拿大起诉

成都商报红星新闻8月5日报道 据“平安北京朝阳”官方微博7月31日晚通报,针对网络举报的“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”等有关情况,经警方调查,吴某凡(男,30岁, 加拿大 籍)因涉嫌 强奸 罪,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。

半月谈随后发表评论文章称,至此,吴亦凡事件有了一个阶段性的结果。

吴亦凡目前被刑事拘留,那么,其最终是否会被判刑?他的外籍身份是否有特殊庇护?对此,美国华人律师程绍铭、周东发均分析认为,如果现在做一个初步的判断,吴亦凡“面临公诉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”。

此外,周东发介绍称,吴亦凡为加拿大籍,其不一样的权利就是,加拿大使领馆的人可以定期去看他。而且,如果其 犯罪 事实被查实、在中国被判刑,服刑结束后被驱逐出境回到加拿大,还有可能在加拿大面临同样的起诉

人民日报就吴亦凡被刑拘发表评论称,“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,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,谁触犯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制裁。”

焦点1:吴亦凡被起诉审判的可能性有多大?

对于吴亦凡因涉嫌强奸罪被刑拘,美国明尼苏达州华人刑事律师周东发表示,现在案件实际上处于侦办阶段,“中国警方还在侦办调查。这个跟逮捕不一样,逮捕在中国需要通过检察院批准,由检察院直接开始案件,刑拘是从警方开始。”

周东发认为,目前吴亦凡只是涉嫌犯罪,并不是一个确定的犯罪分子,但若事实证据被查实,那么其将被逮捕起诉、接受审判。“如果现在做一个初步的判断,吴亦凡面临公诉的可能性非常大。”

而针对吴亦凡被刑拘,半月谈在相关评论中指出,只有以法律为准绳还原事实真相才能回应质疑,只有经过执法部门详实调查之后的结论才能真正一锤定音。

焦点2:“诱骗”发生性行为,受害人年龄为何很关键?

目前,吴亦凡“涉嫌强奸罪”。多名中国刑辩律师介绍,强奸案件是依法不公开的案件,不管是在侦查、审查起诉还是审判阶段,都不会公开,因为涉及到当事人隐私

此次北京警方的通报尚未有信息披露吴亦凡涉嫌性侵的女性的人数、年龄等信息,仅称吴亦凡被举报多次“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”。

根据中国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
对于已满十四周岁,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,利用优势地位,诱使或迫使其发生性行为的,也构成强奸罪。”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、曾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、现拥有美国律师执照的华人律师程绍铭介绍道,中国在刑法上对于强奸妇女和奸淫幼女是做了明确法律界定的。

程绍铭指出,就强奸罪而言,强奸罪必须要有强奸的主观故意,奸淫幼女则不需要——如果跟14周岁以下幼女发生性关系,哪怕这名幼女同意,罪名也是成立的。

在中国刑法中,并无“诱奸”或“骗奸”这一法律概念,而“诱骗”,更多指的是对未成年人的“引诱”和“欺骗”,但对于成年女性,在性关系中,即便男方有“骗”的因素,一般也很难认定为强奸。

“吴亦凡事件中,是案情可能涉及到举报所称的‘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’行为——关键是到底这些受害女生的年龄有没有满14岁。”程绍铭分析道。

焦点3:外国人身份是否有特殊司法保护?

吴亦凡为加拿大籍,一旦被起诉定罪,是否会得到特殊“庇护”?

对此,周东发表示,虽然吴亦凡是加拿大籍,但中国对他有绝对管辖权。如果其犯罪事实属实,也绝对可以定他的罪、让他去坐牢。

中国《刑法》第六条规定,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,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,都适用本法。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,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。

唯一不同的是,因为吴亦凡是加拿大国籍,能获得一个领事保护权——这并不意味着加拿大使领馆的人员可以给他请律师、为他辩护,而是加拿大使领馆的人可以定期去看他。

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这里所谓的领事保护权,是广义的领事保护范畴,指当派遣国国民在领区内遇到困难、麻烦,以及被逮捕、被拘留或被监禁等情况时,领事官员可会见该国民,视情况需要向其提供可能的帮助和协助。

周东发指出,作为国际公约的程序,外国人涉嫌犯罪或犯罪的所在国相关机构,有义务通知该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国籍国驻该国的使领馆。比如在吴亦凡事件中,北京市公安局的外事部门,就有义务通知加拿大驻华使领馆。“外国人涉嫌犯罪,不一样的就是多了这个领事保护,但是外国人在中国犯罪,要受制于中国法律,这是毫无疑问的。

周东发分析称,如果吴亦凡真的存在犯罪行为、在中国被定罪,其刑满释放后被驱逐回加拿大,加拿大照样可以对他的罪行进行再起诉——即届时其可能会面临两头都受到起诉的情况。

(责任编辑:胡梦瑶_NK5655)